释义 |
法律分析: 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培训科审查申请登记表,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操考试,大体上是这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