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知情,担保人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
释义 | 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离婚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持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担保人被起诉后,需积极履行债务,并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方式需明确,连带担保时出借人可选择追索谁的债务。根据民法典,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主责权消灭、担保无权实现、侵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离婚 1、一般夫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无法判决离婚的。 2、你们可以到法院去咨询当时为什么判决离婚,有无送达及法定离婚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 担保人被起诉后,要积极履行债务,再向债务人追偿。 通常担保包括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出借人可以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来还款,谁比较容易执行,就选谁;一般担保的话,则要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还是没有还清剩余部分的,那就要由担保人来还了。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清楚的,担保人则按照连带担保来承担责任。因此,担保人确实不好当,要清楚贷款担保人责任,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担保。如果因为碍于面子或不理性的担保,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责权消灭; (二)担保无权实现 (三)侵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无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结语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被起诉后,要积极履行债务,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责权消灭;(二)担保无权实现;(三)侵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无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因此,担保人在面临起诉时需要了解自己的责任和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取行动,以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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