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机关工作人员长期请抑郁症病假,合法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予以准许的,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 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是: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