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凭法院房产确权 判决书 不能 办理房产证 。 房产证办理 需要的资料是:(1)房屋 购销合同 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 商品房 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 契税 缴款书)。如果 购房 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1)双方 身份证 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条文】: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 抵押权 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 继承 、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 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 注销登记 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