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母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母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母方虐待子女的;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母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男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