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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往来款项核销的法规
释义
    律师分析:
    往来核销就是指应收账款的核销和应付账款的核销。一般的赊销采购和销售我们入应付账款科目和应收账款科目。在实际操作中,依据销售出库单填开销售发票,并且依据销售发票编制会计凭证,赊销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在会计凭证摘要中会注明销售发票的号码(应收账款都是有帐期的),在收到货款时,依据客户依据发票做核销处理(通俗一点也就是销账),那么余额就知道是那几笔出货和发票没有收回,也就是可以有帐龄分析(到期账款、超期账款、超期30天,超期60天等)。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编制会计凭证,赊购计入应付账款科目,在会计凭证摘要中会注明采购发票的号码(应付账款都是有帐期的),在支付货款时,依据客户依据发票做核销处理(通俗一点也就是销账),那么余额就知道是那几笔购货和发票没有支付,也就是可以有帐龄分析(到期账款、超期账款、超期30天,超期60天等)。这样做有利于合理安排和控制现金流,也及时避免坏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第五十五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
    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预算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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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