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户门诊费用可报销,报销比例为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城镇居民在结算年度内,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分析 低保户门诊看病的费用部分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如果是医疗报销,报销如下: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拓展延伸 低保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 低保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是指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患者,在就医门诊费用方面享受报销的政策。根据相关规定,低保患者可以申请门诊费用的报销,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具体申请流程如下:首先,低保患者需要向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医保卡等。接着,社会救助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定报销金额。一旦审核通过,低保患者可以在就医时凭借低保证和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相关费用将直接从低保患者的医保账户中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低保患者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或医保机构,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并正确操作。 结语 低保患者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为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患者提供了经济减负的机会。申请流程简单明了,只需向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便可凭借低保证和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或医保机构,确保符合要求并正确操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低保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