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证b本扣分规定是在扣分结束之后,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之内需要到就近的车管所来参加年审。持有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就近车管所参加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给予审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