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跨国合同纠纷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种是仲裁,另一种是诉讼。仲裁的主要优势是速度快、成本低、程序简单,但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诉讼的主要优势是能够得到国家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但成本高、程序复杂且时间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除国际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处理经济纠纷应当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仲裁解决争议的,应当依照约定进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处理跨国合同纠纷应当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并且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如无约定,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