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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起诉对方离婚,女方要赔偿,赔偿够了才肯离,我不同意,请问怎么样才能离婚
释义
    答:您好,没有离不了的婚,如果你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的程序上,首先,起诉方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3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最迟6个月,如涉及二审,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另外,离婚案件如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__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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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