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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帮老婆买的意外保险,离婚后还能得到补偿吗
释义
    给配偶买的保险离婚后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分配。婚姻期间内为配偶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为配偶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需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保险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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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8: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