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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给钱找哪个部门解决?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 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 法院 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 官司 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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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