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少抚养费吗 |
释义 | 离婚后,生活困难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减少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母亲不尽义务抚养孩子该如何处理 父母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对方不给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处理 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期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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