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省道上没系安全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200元;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扣2分,罚款20元—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在省道上没系安全带怎么处罚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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