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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级工伤可以赔十万吗
释义
    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城市人均平均收入存在差距等原因。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鉴定达到九级的具体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乘以百分之七十,由社保支付。
    三、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由社保支付。
    四、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以劳动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9个月,由社保支付。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个月,由社保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8个月,由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九级工伤工伤能赔多少钱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九级工伤最多赔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能赔十万吗
    十级工伤能赔十万吗
    不能。
    1、10级伤残一般赔不到10万,无论是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工伤赔偿。
    2、十级工伤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工伤赔偿。
    3、十级人身损害赔偿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费用。
    4、工伤10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认定工伤的程序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十级工伤能否赔十万,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认定工伤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等。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常州市工伤赔偿九级可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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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常州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8个月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常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年1个月当地平均工资0.4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周岁以下12个月,20-30周岁 10个月,30-40周岁8个月,40-50周岁6个月,50-55周岁4个月,55-60周岁2个月。
    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常州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常州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如果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只要是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认定为工伤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根据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的结果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不仅如此,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相应的工伤保险机构向自己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相关内容:工地上一只眼睛失明赔偿多少钱?
    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赔偿。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的,那么在发生工伤的第一时间内,劳动者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等程序之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右手大拇指九级工伤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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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右手大拇指九级工伤怎么赔?
    1、右手大拇指被认定为九级工伤,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补助金在数额上等于伤残职员九个月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认定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职员的伤情若是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伤情被认定为工伤。职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同职员的实际情况不同,可以享受的待遇也会存在差异。
    相关内容:认定工伤后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认定工伤后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交通事故应当是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不再发放;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因公致残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应当申请工伤的认定,但是必须要提交相关的申请的材料,然后由用人单位来负责申请,如果同时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也就是根据实际的支出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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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3: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