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财产公证 的方式: 准备好必要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予以存档。 法律客观: 《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