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时长是多少天? |
释义 |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放弃探视权不意味着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权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未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法院可中止探视权,如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如患有严重精神病、虐待子女等。未成年子女及法定监护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 法律分析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应该共同协商决定每月行使探视权的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离婚了见不到孩子了怎么办? 离婚了见不到孩子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也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放弃探视权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父还是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一)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二)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权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后无论谁获得抚养权,都不能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放弃探视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是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若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权向法院提出中止探视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