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征信不好办营业执照没有影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要股东身份证等工商登记必备资料,这些资料中不需要提交有关个人信用记录的征信报告。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办理营业执照所需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