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实现必须先公证吗
释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相应的材料。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资料等进行审查。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二、公证处应审查哪些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
    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
    7、土地用途。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0: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