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情况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常见的情形(原因)包括: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五.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在什么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否约定罚款条款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合同当中的罚款在司法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所以,签完建设工程合同后如果有违约行为,也应该遵守合同中关于罚款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包括的内容有: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建设工程进度款不受优先受偿权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无效借贷行为有什么 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民间借贷行为有如下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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