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1、门诊补偿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需要注意的是,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除此之外,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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