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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奔亲戚落户口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下列情况才可以互相投靠迁入户口,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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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