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性质不同 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二、作用不同 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但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三、效力不同 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四、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