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丈夫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 |
释义 | 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赡养费。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离婚要给赡养费,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如果妻子是有收入的老公也就前夫是不要给的如果前妻是有病,没有收入,有时是在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也可以以后每月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定赡养费的支付责任? 离婚后,确定赡养费的支付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赡养费的支付责任通常由离婚后的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状况、收入情况等因素进行裁决。此外,赡养费的支付责任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双方应该积极配合调解或者法院的判决,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的赡养费支付,以维护子女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离婚后,赡养费的支付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根据法律,如果一方生活困难且有负担能力,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夫妻之间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在确定赡养费支付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具体情况。双方应积极配合调解或法院的判决,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的赡养费支付,维护子女的权益和福祉。如有更多问题,请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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