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国家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因此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如果一个家庭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但是他又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可以根据省条例、有关规定去补领,依法享有相关奖励和扶助优待等政策。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根据中央《决定》,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国家就不再鼓励,并且不再发放相关的证明,同时也就不享受以往相关政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