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
释义 | 欠条中的债务人对借款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偿还约定的利息,出现违约情况的,则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客户拿货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客户拿货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让债务人偿还债务: 1、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拿着货物合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2、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亲自或者请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准备好借条和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争取更大的胜诉率; 3、如果在签订货物合同时约定了赔偿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担保人无力偿还后果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后,作为担保人,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承担替借款人偿还债务。你的债权有债务人和担保人两个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你可以要求先履行力所能及的偿还部分,然后在人民法院或执行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就分期分批偿还债务达成协议。 2、由于担保人只是在替债务人还债,因此,在要求履行偿还义务的同时,还应密切注意债务人的动向,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情况(包括行踪及财产情况)。 三、欠下10万债我该怎么办 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还款即可。如果约定偿还债务的期限到了但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在债务到期之前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约定将债务清偿的日期延后,同时保证延期期间会支付利息,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可以按照原先借款合同的利息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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