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乡长工资待遇是6000元。 副乡长是副科级,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副乡长的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长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具体提出分管全乡国土、文教卫生和林政管理等工作的发展规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3、协助乡长抓好政府日常工作,组织好政府重要会议; 4、负责对分管工作全面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察各负责干部的政绩,指导分管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