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民提起的民诉人民法院如何管辖 |
释义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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