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房屋违约的一些具体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违约是指买卖、租赁等房屋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履行或未达到预期目的而导致的违约行为。构成房屋违约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完工; 2.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要求; 3. 租赁房屋时,房屋内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等; 4. 房屋产权存在问题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5.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约定的方式确定,也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用途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的履行地点由当事人约定,可以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地点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意思进行确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交付不动产,未约定期限的,应当合理时间内交付。 第一百五十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不动产。任何质量问题以及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都视为出卖人违反合同。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于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中的有关房屋交付、出售、租赁期限、租金、减租、加租、物业费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地的习惯;没有法律规定和当地习惯的,可以根据合同目的、诚信原则、公平原则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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