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房产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不动产法定继承流程具体如下: 1、死者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需要带两张证件和两张证件到公证处开公证书; 2、需要去警察局给死者出具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合法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姓名,死者父母是否已去世; 4、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人,财产只转让给其中一人的,应当经他人书面同意放弃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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