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确定离婚逃避债务 |
| 释义 | 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是指在夫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大量举债后,以照顾女方或子女的名义将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然后办理离婚手续逃避债务。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借款一方已经无力偿还,而另一方则已已经离婚为由推脱偿还借款责任。 借款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出借人仍然可以要求原夫妻俩清偿共同债务,还可以以原夫妻俩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夫妻俩连带偿还共同债务。 一、夫妻在外借钱的不能查封房产吗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在外借钱,可以查封房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发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民间借贷夫妻双方会成为被告吗? 视情况而定,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借条上的借款人,所以只起诉其中一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事先书面约定前提,婚姻期间发生债务,属于夫妻俩共担,需要一起偿还,所以,可以起诉夫妻俩。查清案件事实,确认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该笔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那么即便另一方不知情或并未在借条上签字,另一方仍有偿还的义务。这有利于提高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如果经审理查明,该笔借贷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人)配偶,也就是另一方不负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对于被起诉为被告的另一方,也毫无任何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