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要怎么办 |
释义 | 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的,一般是以书面的合同文件为准。书面形式的合同文件一般更能准确的记载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纠纷时,较为便利,举证证明也更方便。 一、口头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用口头语言做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不用当事人特别指明,在实际生活中更是非常普遍。凡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履行口头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各方口说无凭、各执一词,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不能即时履行完毕,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所以,建议大家尽可能地签订较为完善的书面协议,明确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二、签合同口头答应的算不算 签合同口头答应的算。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上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力。附加条款是指双方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者附加的补充条款,用于扩大或者限制基本条款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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