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法人成为被执行人的,可以解除的情形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等。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