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 |
释义 | 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延长工时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利用下班时间培训算加班吗 用人单位利用休息时间培训,如果超过每天工作的8小时,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果双方约定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那么在日八小时外或周四十四小时外进行的培训,都属于约定时间范围外,都应该按照加班处理。公司与工会以及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公司未与员工协商就进行培训的,员工可以拒绝;即使同意,工作时间外每日培训时间也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也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培训最好安排在工作时间里,不耽误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否则,空余时间的培训会降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耽误员工的个人生活,导致员工在工作时间中请事假处理个人事务。这样既不利于公司发展,也极大程度损害员工的利益。如果确实要安排在空余时间,要先征得员工及工会的同意,并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辞退员工是需要符合规定的,具体可以分为员工的条件不符合继续工作的条件,所以单位辞退属于合法的行为,如果员工完全符合工作条件,此时因为单位牟利或者是其他目的辞退就是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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