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出境证件罪司法解释规定什么处罚 |
释义 | 骗取出境证件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处罚标准及认定条件。根据刑法第319条,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境使用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认定条件包括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并以有组织的出国方式骗取出境证件,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发生错误认识。 法律分析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认定条件 1、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行为人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使国家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为其办理出境证件、从而合法地获取出境证件。这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本质特征,也是骗取出境证件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只有在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虚构事实、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者某种举动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夸大事实,使人把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误认为存在或把夸大的事实误以为真。 隐瞒真相,是指故意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从而使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当受骗。 就骗取出境证件罪而言,行为人为达到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必须以有组织的出国人员的方式,以各种名义骗取出境证件。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有组织的出国人员,是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出国人员或团体,因非公务活动出境,该机构在境外提供必要的组织、服务的出国形式。在出入境管理中,被批准或授权的机构对出国人员和出入境管理机关负有双方面的责任。这种有组织的出国渠道主要有: (1)留学; (2)旅游; (3)就业; (4)商务活动。 2、错误认识。错误认识是指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这里的错误认识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存在认识上的错误,而是仅指对能够引起被骗的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出境证件的事实情况有认识上的错误。 从发放出境证件。负责办理出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错误认识之后、往往就会出现错误地发放出境证件的结果。 结语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指的是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根据情节轻重,该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可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在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认定条件中,行为人必须采用欺骗手段,弄虚作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有组织的方式骗取出境证件。同时,被骗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发生错误认识,错误地发放出境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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