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程序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程序”是终止公司权利和义务,取消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即公司实体不再存在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强制解散是法律或政府主管机关强制公司进行的非自愿性质的解散。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一、股份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终止的法律事实。 公司解散大致以下有几种原因: 一、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 三、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 四、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 五、法院裁定解散。 二、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清算?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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