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异地住院就医,需要先向参合地 医保 申请,批准了才可以的,否则参合地可以不给报销。 2.参保地批准,带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 身份证 、户口本、合作医疗本(或证、卡)、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到指定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