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股东信息变更需要股东本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商股东信息变更需要股东本人吗?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一、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需要盖印公司的公章; 2.新的公司章程,公司全体股东签字且盖公章; 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要提交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执照正、副本; 5.新股东的身份证明;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由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双方签署,并且在文件中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的信息,并且一并转让股权、债权债务; 7.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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