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者主要的区别是在程序上。折价:发生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并用以折抵债权债务。拍卖: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对查封或抵押物进行价格评估,通过有资质的拍卖行在拍卖市场进行公告、竞价拍卖,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签订买卖合同,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