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朋友都会十分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往往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然而,很多人会问,婚检有哪些项目?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大家来进一步了解。 国家现在把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了,对于马上要准备结婚、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你们有没有做过婚检呢?很多人问到这个问题基本上都说没有,甚至有人说没有那个必要。其实都错了,从医学上来说,婚检还是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你最近打算去做婚检,希望以下的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及手续其相关问题,结婚登记时相关的材料和手续一定要办齐全,而且现在我国是不会强制要求婚前孕检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结婚登记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