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寻求多种法律援助。首先,被告人有权利要求律师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包括指派辩护人、翻译、鉴定人等。其次,被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和人身保护措施,以保护其权利和利益。此外,被告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证人证言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对证人进行传唤、调取证据等措施。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援助方式,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一审和二审中,有权聘请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要求传唤证人,并可以在证人到庭作证前,提出对证人的询问和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公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可以代为提出请求和申请,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向人民法院出具意见和代为进行辩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