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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释义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对于合同的转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是有效力的。
    一、银行债务转让给第三方是否合法
    银行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了就是合法的;反之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则是不合法的。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如何区别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
    两者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三、合同有一个主体变更什么意思
    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指的是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债务可以依法发生转让,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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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20: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