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一、诽谤罪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有大字报、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表明行为人有针对特定的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假事实损害该公民人格名誉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具有严重情节。所谓有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存在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等情况。 二、诽谤他人怎么判刑 诽谤他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诽谤罪,而所谓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情况。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三、告他人诽谤罪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告他人诽谤罪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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