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者有重大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非法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