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法庭的一般程序是如何样的 |
释义 | 1.法庭先问双方是否原意调解此案件(刑事案件中不会存在这一项)。如果双方同意直接进入调解程序;2.法庭调查: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材料进行审查;3.质证:法庭以上述材料为基础对原告发问,然后对被告进行发问;4.法庭辩论:双方可以针对自己情况发表言论,也可以根据对方情况进行反驳;5.调解程序:如果双方原意调解,那么,直接跳至这里开始法庭调解;6.合议庭审理:如果调解失败,那么合议庭会商议判决;7.宣判:一般分当庭直接判决,退庭一段时间后判决或者另订时间开庭判决。 录音可以当法庭上的证据吗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上级领导; 2、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保护现场,即保管材料,封存现场物品; 4、医疗机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患者一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或起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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