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结婚证吗 |
释义 | 需要的。离婚人员再婚登记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或者想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或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一、办理复婚手续要哪些证件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4、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是什么 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都需要提前准备好,少了任意一项,都不能登记结婚。 1、双方本人的身份证。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若身份证丢失,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2、双方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若丢失,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在一个月有效期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3、登记照片。需要携带3张两人的合照,可以直接在登记处现场拍摄,也可以提前拍好。要求是双方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合照,并且要露出眉毛和耳朵。 4、再婚登记。若离过婚,办理再婚登记时还须持离婚证、离婚证明。若是离婚双方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三、复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说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当初离婚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时除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需要带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然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同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是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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