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意见、划片方案为准,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2.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招生意见、划片方案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