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代购是否违法?应该注意些什么? |
释义 | 微信代购违法。微商境外代购的盈利大多来源于未缴纳贸易关税,以“自用”免税入境,继而改“自用”为“转售”,从中牟利。部分微商参与的通过“分销”“代销”等模式销售商品的行为,涉嫌违法传销。对于转发的广告要反复确认,如果无法保证产品来源,就不要购买。如卖家要求转账或支付宝直接付款,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一、微商也要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且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目前相当部分微商并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相应的身份信息,以“零门槛”“零审核”的方式直接开店销售,涉嫌行政违法。 二、部分微商进行的海外商品代购,已经涉嫌走私根据《海关法》第47条规定: 从境外购物入境的,应当如实申报物品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入境物品“自用”的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的关税,“转售”则要征收较高的贸易关税,且不能免税。目前,微商境外代购的盈利大多来源于未缴纳贸易关税,以“自用”免税入境,继而改“自用”为“转售”,从中牟利。根据《刑法》第154条第2项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视其情节轻重及金额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部分微商参与的通过“分销”“代销”等模式销售商品的行为,涉嫌违法传销 正常合法的销售模式是商家从厂家或上家进货,然后向下家销货,决定其利润的是进价与售价之间的价差,下家之后的销售行为与商家利润无关。而传销的本质在于“多层次相关联经营”,即商家的利润不仅与进价、售价相关,更取决于下家之后的“销售”行为。当前微商圈中存在不少“分销”“代销”模式,实行“跨级提成”,以代销产品的名义招募代理,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以及下线的销售情况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及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这一销售模式属于传销性质,视其涉案的层级、人数及金额情况,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通过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又没有实体店铺,建议消费者在微信交易时要充分保留证据。此外,律师还给出如下意见: ▲对于转发的广告要反复确认,如果无法保证产品来源,就不要购买。 ▲如卖家要求转账或支付宝直接付款,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尽量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即使出问题,也可以申请退款退货。 ▲不轻信异常优惠的商品信息,超低价商品往往有风险。 ▲网购交易失败时,应拨打官网客服电话咨询,不接收可疑文件,不点击不明链接,更不外泄手机验证码。 ▲网络骗子不仅利用钓鱼网站进行诈骗,还会利用正规购物网站网址外链接等方式进行诈骗。消费者要时刻提高警惕,关注交易细节,防止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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