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但只对夫妻中与其有血缘关系人有继承权。夫妻一方有小三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法律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被称为非婚生子女。实际上,子女对父母的关系无法作出任何改变,故而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认可其继承权。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但只能继承与其有血缘关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