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定房产证过户要带什么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2、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3、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权机关发出协助执行手续的过户方式,更能体现诉讼、执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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